各单位:
为在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过程中,涉及变动的资产有序交接和调拨,确保各单位资产账目和实物对应准确无误,依据《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国有资产调剂(调拨)实施细则(试行)》(东林校管〔2018〕5号),现将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调拨内容
学校机构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所涉及的“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在本单位、本人名下的仪器设备、家具和软件等资产。
二、交接调拨原则
1.机构调整形成的资产变动,由原单位和新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同意后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2.人员岗位变动时原岗位所用资产原则上留置原单位岗位使用,因特殊情况需带入现工作岗位的,须经原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三、交接调拨方式
1.单位内部变更领用人
岗位变动后资产留在原单位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办理:
(1)原领用人登录资产管理系统,通过变动业务调整领用人,经新领用人在系统内确认,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后生效完成。
(2)原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系统,在“单位资产账目”中勾选确认需调整的资产后,直接修改领用人;单位内部跨科级单位的资产变更,需单位管理员通过变动业务操作调整。
2.单位之间资产调拨
机构调整或岗位变动后资产需要带至新单位的,须履行单位间资产调拨手续。经原单位和新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同意后,由资产调出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在“资产管理系统”发起变动调拨业务申请,资产调入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确认接收,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确认。
机构调整新设立的单位或资产管理员变更的单位,要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设置新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号或办理变更资产管理员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相关说明
1.请各单位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2.资产调入调出单位要及时安排好此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要积极配合,以免影响办理人事变动等手续(需在到国有资产管理处会签人事部门联系单前办理完成)。如未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日后名下资产丢失或损坏由其本人承担。
3.机构调整或人员岗位变动形成的闲置资产,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可随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校内统筹调配,调剂工作完成前仍由原使用单位存放保管。
4.此项工作作为资产管理日常工作,今后凡涉及此类情况,请按照通知要求办理。
在资产交接调剂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关瀚迪,电话:1884556611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