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相关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术诚信和团队意识。
3.潜心科学研究,恪守“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研究方向与国家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
(二)资格条件
1.科技创业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
(1)科技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应在我省辖区内。
(2)科技创业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主要合伙人,占公司股份10%以上,创办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年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创办时间为5年以内(含5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增长20%以上。
(4)企业主导产品是由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近5年内转化的,且占年度销售收入20%以上。
(5)所在企业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创新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第1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3)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或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或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
(4)作为第1、2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类一等奖1项以上;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5篇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2篇,或发表ESI热点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由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中英文学术专著1部以上。
(5)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3.青年拔尖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申报年龄男性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3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在基础研究领域有所成就,有较大发展潜力,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内有一 定的影响力。
(3)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4)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承担科研项目累计经费达到3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或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或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
(5)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4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类二等奖1项以上;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发表ESI热点论文1篇以上;或由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中英文学术专著1部以上。
(6)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须具备下列条件,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承担2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2)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或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成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类一等奖1项以上;或团队成员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新产品(含农业新品种)、新装置(装备)、新工艺、新工法、新材料开发1项以上;或团队成员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2篇,或发表ESI热点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由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中英文学术专著1部以上。
(4)团队负责人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团队核心人员5至15人,45周岁以下人员不少于1/2。
(6)其他重要业绩、重大贡献。
二、推荐渠道
我校申报人由省科技厅推荐。
三、申报方式
申报推荐工作从5月15日至6月5日,申报推荐依托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在“龙江科技英才”端口(http://219.147.168.104:18081/kjpt/)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拓野
电话:82191057
电子邮箱:ptynefu@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