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各博士毕业生:
根据《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的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第1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报工作,现将基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别资助(站前)内容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年全国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二)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19年1月1日后进站。
(三)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四)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五)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七)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八)申报项目须为国家规定的研究方向(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3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按照1至4顺序分别装订成2册。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5.保密审查证明1份(附件2,不装订)。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将《申请书》在线上传;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19年4月10日前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1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其他未尽事项按照《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2.请各流动站认真组织,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本项目申报。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0451-82192070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