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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东林励志之星”暨第二届励志之星“永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7-05-03 点击数:

各院:

    为进一步展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育人成果,激励广大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畏困难,奋勇向前;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苦、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进一步在我校形成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良好氛围和育人环境。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东林励志之星” 暨第二届励志之星“永芳”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5月至11月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为已获得国家或学校资助的我校在校生。

    三、评选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 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新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 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评选推荐

    各学院按照“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原则组织初选,推荐不少于两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学校评选。并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本院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被推荐学生填写《“东林励志之星”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照片及其个人风采视频,要求不超过3分钟(附件2),于5月15日前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提交地址:综合办公楼217室;电子邮件:linyan@nefu.edu.cn。电子邮件主题为“励志之星+学院名称”,附件中各学院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

    第二阶段:全校师生投票

    5月20日至5月27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投票活动。

    投票形式为网上投票和流动站投票。网上投票:在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学生资助工作网站开辟第五届“东林励志之星”评选活动投票专区。流动站投票:在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场所同步开展。

    第三阶段:专家评选

    5月29日至6月2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并排名。

    第四阶段:学校评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网上投票权重10%、流动站投票权重10%、专家评审权重80%的原则,评选出10名“东林励志之星”,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评选“东林励志之星”入围奖若干名。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第五阶段:表彰宣传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10名“东林励志之星”进行集中宣传,方式如下:

    1.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材料推荐至学校相关媒体,举办优秀学生事迹分享会,纳入新生入学的“双新教育”计划;

    2.颁发证书同时根据《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励志之星“永芳”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3)对“东林励志之星”进行表彰;

    3.对获得“东林励志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择优推荐参与国家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

    4.此次活动将设优秀组织奖并列入年终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按具体要求及时上报推荐材料。

    2.事迹材料要有个人特色,着重写1-2个优秀事迹,要求情节感人,避免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面面俱到。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 岩

    联系电话:8219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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