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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02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参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科技创新团队指在共同的科技研发、技术攻关目标下,以优秀专家、骨干技术人员及具有专技特艺的高技能人才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一定平台和项目,通过分工合作,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科技人才群体。主要是指在哈高校、科研院(所)及中省直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及高技能人才群体。

(二)科技创新带头人指在科技创新团队中起主要作用或个人创新行为、创新效果对科技、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主要是指在哈高校、科研院(所)及中省直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及高技能人才群体带头人。

(三)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带头人可同时推荐。

二、奖项设置和命名表彰

设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集体奖奖金一万元)10个,设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带头人奖(个人奖奖金三千元)10个。

对获奖团队和个人,以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进行表彰奖励(见附件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创新团队及其所在单位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社会认可度较高,能为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技术(学术)水平在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具备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梯队,团队负责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技师和技师的职业资格,其他成员需具有中级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团队中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

4.具备较好的研发平台和条件,所在企业建有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试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究基地,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工作条件和环境。

5.具备符合我市发展的研究方向,近五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课题或科技项目研发,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主要从事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哈尔滨产业的发展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

(二)科技创新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治学严谨。

2.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性思维,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身体健康,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

3.近五年来所取得的成果或正开展的科研项目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哈尔滨产业的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

4.应有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技师的职业资格和本科以上学历。

四、推荐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创新团队需准备如下材料:

1.《第二届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申报表》(见附件2),并发送电子稿到后附电子信箱。

2.申报团队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团队成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团队科研环境、研究成果图片。

3.申报团队近五年主要科技创新成果(项目)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等,媒体刊登的先进事迹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4.申报团队近期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

5.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7.所有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附目录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

共需提交三份,其中一份申报材料中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原章(即不是复印的公章)。

8.另单附一份300字以内的团队事迹材料并发送电子稿

到电子信箱:ptynefu@163.com,文字简明扼要,能说明团队的基本情况和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即可。

(二)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需准备如下材料:

1.《第二届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奖申报表》(见附件3),并发送电子稿到电子信箱:ptynefu@163.com。

2.申报个人所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3.申报个人所带团队近五年主要科技创新成果(项目)鉴定证书、申报个人近五年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技术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证明材料、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等,媒体刊登的先进事迹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4.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6.所有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附目录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

共需提交三份,其中一份申报材料中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原章(即不是复印的公章)。

7.另单附一份3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并发送电子稿到后附电子信箱,文字简明扼要,能说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和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即可。

(三)申报团队和个人所在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所需文件、表格,请登陆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主页右上侧“通知公告”栏(http://www.hrbkx.org.cn/)选择“关于开展第二届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推荐与评审工作的通知”链接下载。

五、推荐和评审程序

(一)推荐单位

各企业、高校科协(科技处)负责对本单位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带头人的推荐。

(二)初审

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科创办)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初审,确定有效候选对象。

(三)评审

评审工作在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科创办具体实施。

1.市科创办负责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知名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产生市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带头人获奖者建议名单,报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团队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对拟获奖者建议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命名表彰。

六、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材料要重点突出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七、有关申报事项

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至2016年11月16日。

2.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31室。

3.联系人:潘拓野

   电   话:82191057

电子信箱:ptynefu@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