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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3-12-19 点击数:

根据《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201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我校现开始组织申报2014年度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本次统一组织生命与理工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择优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组织五个类别的项目申报工作:A类、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B类、青年教师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含博士新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C类、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D类、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基金项目。E类、创新团队与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其中,A类项目由研究生院策划立项方案,科研院与研究生院共同组织实施。各类申报项目均由申请者自主选题。各类别项目申报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新颖与创新。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取得的科研业绩指标以近五年第一完成人(论文含通讯作者)为准。中国学术期刊榜分类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武汉大学中国学术期刊榜版本为准。

(一)A类 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35周岁以下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B类 青年教师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1、35周岁以下的我校青年教师。

2、农学与理工学科: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C类 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基金项目

1、4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讲师(助研)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教师;

2、农学与理工学科:要求主持省级(含哈尔滨市科技局)以上科研项目1项,主持项目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3万元,并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3篇(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达3)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

3、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要求主持省教育厅以上级别软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并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四)D类 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基金项目

1、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2、农学与理工学科:

(1)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省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资金项目、973前期、973及863课题等项目1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并发表学术论文SCI影响因子累计达8(或SCI、EI论文累计8篇);

(2)引进人才在本专业领域国际顶级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即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引用报告》)的期刊大类分区表的1、2区发表SCI文章),或发表学术论文SCI影响因子累计达15,或SCI、EI论文累计15篇,可以直接申报本项目。

3、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

(1)主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资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1项;并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3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篇。

(2)引进人才在本专业领域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5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篇,可以直接申报本项目。

(五)E类、创新团队与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

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获得博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副教授或45周岁以下教授;

2、农学与理工学科:

(1)项目(团队)负责人原则上要求近五年来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含课题、专题)2项,且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50万元;并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5篇(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达5)或者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0篇。

(2)原则上要求培育资金项目至少应包含三个以上子课题(多于三个子课题),签订独立子课题合同,除团队负责人外的子课题负责人共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9篇(或SCI影响因子累计达9)或者在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共发表学术论文15篇。成员中有近三年进入我校工作的博士新教师的团队优先考虑资助。

3、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

(1)项目(团队)负责人原则上要求近五年来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含课题、专题)1项,且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10万元;并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3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篇。

(2)培育资金项目至少应包含三个以上子课题,签订独立子课题合同,除团队负责人外的子课题负责人共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学术论文3篇或者ISTP和ISSHP收录以及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榜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篇。成员中有近三年进入我校工作的新教师的团队优先考虑资助。

三、其它要求

(一)项目限报情况

1、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类别申报。

2、在研项目负责人结题后可申报更高级别中央高校项目。

3、如在研项目负责人已达到结题验收标准,允许其申报本次项目,但未能在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手续的,将取消立项资格。

4、E类项目子课题申请人同期允许申报B至D类项目,但如果E类项目获得资助立项(E类项目子课题单独签订合同),其申请其它类别项目的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5、在研的E类项目子课题负责人,若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允许申报C类、D类项目;在研的C类项目负责人,若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允许作为子课题申请人参加本年度E类项目申报 。

(二)申报项目经费额度

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各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要求如下:

1、农学与理工学科

A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2-3万元;B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5-6万元;C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10-12万元;D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30-35万元;E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40-50万元;

2、软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

A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1-1.5万元;B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3万元;C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6万元;D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10万元;E类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20万元。

(三)项目评审及答辩

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预评审、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的具体工作。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预评审并提交建议资助的项目排序名单。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依托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复评(B、C类项目在复评过程中以各依托单位预评审的项目排序名单为主要参考依据;D、E类项目在复评过程中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不超过10分钟的多媒体幻灯片汇报材料),最终由学校根据复评结果确定立项项目。

(四)不予资助受理项目情况

(1)不予资助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部级(含教育厅及市科技局)科技计划及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项目;(2)不资助与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3)不受理不符合年龄要求的申报人的项目申请;(4)D类项目不资助学校其他人才专项资助人选;(5)未完成结题验收手续的在研项目负责人的申请不予资助立项(E类项目参加人员除外)

(五)佐证材料

根据申报条件的要求,在各类申请书后附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在职在读博士提供研究生部证明)、职称证复印件(或者人事处证明)、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导师推荐信、论文复印件及收录检索证明(会议论文被SCI、EI等检索提供实际参加会议并进行学术交流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A类项目申请书及附表交至研究生院,B至C类项目提交申请书1份,申请书附表一式七份(具体申请书及附表格式见附件3、4);D类、E类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七份(详见附件5、6、7)。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按要求填写各单位建议资助项目排序表(详见附件8)、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9),并将申请书、申请书附表、建议资助项目排序表、项目汇总表及相应电子版材料(含多媒体幻灯片汇报材料)于2014年1月6 日上午11:00前(受理期限)将生命与理工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部(行政楼916室)。逾期申报,恕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金辛  82190716        戴放  82191085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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