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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13-09-2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校定于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10月16日,开展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2012-2013学年度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为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校园内倡导争优创先风尚,激励同学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经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调整评选比例和增设奖项:

1.“三好学生”评选比例由原来的各学院学生总数的3%调整为6%;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由原来各学院学生干部数的5%调整为7%;

3.“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变;

4.增设“三好学生标兵”奖项。

二、评选条件  

根据《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评选推荐。

2.校“三好学生”由各班班委、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经过民主选举或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辅导员(班主任)初审同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联评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3.校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生组织机构根据评选条件,经过民主选举或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学生组织机构的指导教师初审同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联评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4.学院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5.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深入挖掘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引导、支持同学们在增长知识、增强能力、提升素质“三个方面”得到明显的提升,本次评选增设“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侯选人建议

人选由各学院在所推荐的“三好学生”中择优产生“,最终由学校联评产生。

6.高度重视评定过程,把评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发挥评选工作的育人功能。

四、评选材料

各学院按要求填写《三好学生申报表》、《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三好学生汇总表》、《三好学生标兵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于2013年10月16日上交推荐材料(电子稿及文稿1份)。

负责人:依磊   电话:82192712  地点:综合办公楼215室

五、奖励和表彰办法

凡被评为2012—2013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均由学校年底表彰大会上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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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