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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09-18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院:

公平的教育,是让每个公民都能实现梦想、获得机会的最佳途径。习近平主席今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阐释了激动人心的“中国梦”:“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8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 “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要求,积极引导鼓励学生、老师参与此次征文活动,学院可以有重点地组织相关学生、老师参加投稿。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 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口号及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征文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对象

征文活动主要面向我校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三)征文时间

2013年9月18日至11月5日。

   (四)征文要求

   1.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内容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5.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五)征文评选与表彰

此次征文活动设优秀征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统一组织评审,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获奖作品,学校将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宣传,并有机会参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评选活动。全国奖项设有特别奖、青春励志奖、杰出奖和优秀奖。其中,获特别奖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于2014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获青春励志奖者将获得中国银行实习机会,实习结束后由分行行长撰写实习评价(特别说明:特别奖及青春励志奖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金融、财经类专业在校大学生);获得杰出奖和优秀奖者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证书和奖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前往北京参加颁奖大会。(具体详见http://edu.cyol.com/node_42982.htm)

(六)征文报送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主题为“征文(报送学院名称)”;所有附件以Word格式报送,发至dlxszz@nefu.edu.cn。

联系电话:0451-82191917

联系地址:综合楼219室

联 系 人:郑克骞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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