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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5-2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本科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东林校教[2007]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提供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提升人才培养竞争力,学校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资助。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管理的研究项目。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不超过5人)。申请人不得在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按时结题人员可以再次申请,未完成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4.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对知识掌握,本年度项目申请人以2008、2009级本科生为主。

(二)指导教师的聘任与要求

1.项目实施学院要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2.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指导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3.指导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对学生项目的执行全过程认真负责,精心指导。

(三)选题要求

1.本项目是指在教学计划以外所进行的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和技术发明等活动。

2.学生自拟项目,可以是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3.教师科研项目,必须是学生能独立开展研究的项目。

4.本项目不得与课程的实验教学、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重复。

5.项目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项目的工作量能够在1~2年内完成。

(四)申报立项及评审

1. 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计划资助校级100项、校院共建60项。

2.申请人填写《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组织项目初审后,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各学院请于6月9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学院推荐汇总表(纸版、电子版)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立项评审,请学院通知学生做好立项答辩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经费资助与使用

1.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经费3000~5000元,院校共建项目学校配套经费最高2000元。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实验耗材费、设备制作元件、研制费用、论文版面费、专利受理费、调研费、差旅费及少量的图书资料费等必要开支。

3.项目经费不得购置任何设备,不能作为人员劳务费和不得用于招待费、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各项目组根据所研究内容合理分配经费的使用。

4.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支配,用于项目的执行,任何人不得挤占或挪用。

咨询电话:82190144     联系人:杨洪学      电子邮箱:nefusj@126.co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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