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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7-18 点击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强国复兴有我”主题,突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充分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年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通过原创文章、摄影作品、微视频、原创音乐等文艺作品,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全校师生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东林力量。

二、活动主题

强国复兴有我

三、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

四、作品要求

(一)原创文章

题材可以为诗歌、散文等形式,字数不超过3000字,可在文章中配图、表。每件作品作者限1人。

(二)摄影作品

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JPG格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张)。每件作品作者限1人。

(三)微视频

要求横版画幅,分辨率为1920*1080像素,mp4视频格式,时长5分钟以内。同期声字幕限一行,显示在画面下方。字体为方正兰亭粗黑简体,颜色为白。两屏字幕间不可出现小于0.5秒的空隙,字幕、画面变化须在同一帧。视频简介限100字以内,须包括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等要素。每件作品作者限6人以内。

(四)原创音乐

分为原创歌曲和改编歌曲两类。原创歌曲指完全自主作词作曲的音乐作品,或借鉴部分(不超过八小节)现成作品的音乐元素创作的音乐作品;改编歌曲指在某歌曲作品首发表演形式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创新的二度创作作品。所有作品可制作mp4格式微视频或mp3格式音频,需同时提交歌词和曲谱。每件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

五、奖励办法

如每类作品申报超过10件,将每类分设一二三等奖,如哪类作品申报数不足10件,将与申报数最少的一类作品合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名):小米旅行箱

二等奖(2名):小米书包

三等奖(3名):小米保温杯

六、相关要求

1.所有作品要求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所有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3.所有作品须无版权纠纷,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

4.党委宣传部、团委拥有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展览出版权,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党委宣传部、团委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的权利。

七、报送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单位作品的征集、汇总、审核、初评和报送工作。

2.完整(不落项)填写《“强国复兴有我”征集作品版权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书》)、《“强国复兴有我”征集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强国复兴有我”征集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3.报送作品、《承诺书》、《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承诺书》、《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731办公室,联系人:张帅,联系电话:18746032017;电子邮箱:dl_xcb@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下班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党委宣传部  团委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