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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科技创意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0-07-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由中国科协主办的“我的低碳生活”科技创意大赛已正式启动。

大赛意在激发社会公众低碳意识,倡导生活中融入低碳创意,实践低碳生活,为公众提供一个展示创意的平台。

一、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分为“低碳生活创意”和“低碳生活作品”两类。

“低碳生活创意”是指围绕低碳主题,结合日常生活,提出的低碳技巧、经验和设计等生活创意作品(须以文字说明或图片展示的形式提交,阐述对日常生活中节能低碳的创意)。

“低碳生活作品”是指围绕低碳主题,结合日常生活,发明制作的能够降低碳排放的模型和实物(应配以文字说明,注明创意思想来源、作品科学原理等文字说明,并配以实物、模型的图纸、照片或三维效果图片等)。

二、活动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作品征集阶段:5—7月。结合学校征集到的优秀低碳创意及作品,在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深度报道。

(二)作品评选阶段:8月。组织科技、艺术、工业设计等方面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优秀作品学生,将会获得中国科协颁发的国家级证书。

(三)集中展示阶段:9月。部分优秀作品参与2010年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活动,集中向公众展示。

三、评选标准

低碳生活创意

低碳生活作品

创新性:25分

创造性:25分

可实施性:20分

造型新颖性:20分

理念文字阐述质量:5分

设计平面表达质量:5分

节能降耗与低碳环保理念:25分

节能降耗与低碳环保理念:25分

综合:25分

综合:25分

四、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相关声明

1.作品风格与手法不限,必须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并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

2.投稿时,参赛者须保证个人资料含有可执行的联系方式,方便各项事务知会及联络发奖等。如在活动结束前仍未确认联络方式和邮寄地址,或因用户资料不完整、错误而导致相关事宜无法顺利传达,则被视为自动放弃。

3.参赛作品必须是设计者原创。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也由参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大赛主办方及合作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连带法律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4.作品一经提交成功,大赛主办方即有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活动作品进行介绍时无偿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以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连续复制、编辑、修改及重复使用该作品提交图片的权利,而不需另外告知提交人及作者本人。

5.参赛选手按照规定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已经阅读、完全同意并自愿遵守上述规定。违反大赛规则的参赛选手,大赛执行机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可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所有奖品在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发放。

7.本公告未尽事项及法律声明之修改和更新权均属于大赛执行机构所有,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五、报名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14日。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按照参赛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填报参赛报名表。所有文件(含电子版文件)一并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21室,联系电话:82190144)。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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