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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教育厅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结题与往年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05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结题与往年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度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结题与往年项目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两类。

重点委托项目由我校组织推荐,省教育厅择优委托。为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本次重点委托项目设立“四新”专项。对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高校给予一定比例数量奖补,仅用于支持获奖导师团队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否则不予立项。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见《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

一般研究项目由我校组织评审,报省教育厅认定和备案,立项指南参照校级课题立项指南(附件2),申报课题要侧重开展“四新”建设研究,并在指南基础上开展前瞻性、探索性研究,切实发挥教改项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先导性、牵引性作用。

二)申报数量

为支持青年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本次立项明确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即1977年1月后出生)主持申报项目数量分别占学校推荐重点委托项目和拟立项一般研究项目的50%以上。我校推荐限额为重点委托项目10项,拟立项一般研究项目29项,均在2022年校级立项课题中遴选产生。

(三)申报条件

1.重点委托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校企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一般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3.负面清单。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近三年有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立项;此前承担的省教改项目未如期结题,该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研究;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作为主持人正在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能申报新的研究项目。

4.其他。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18年立项至今,申请延期未结题项目;2020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项目。特别提醒,今年省教育厅最后受理2018年重点委托项目及2019年一般项目。结题名单见附件1-10。

(二)结题条件

1.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19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相关检索系统由学校自主确定,不作统一要求)。请各高校严格把关,确保结题质量,未达到结题基本要求的项目不允许申报结题,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省教育厅审核未通过即终止研究。

2.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按照我校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经学校评审拟结题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项目结题验收书志省教育厅予以审核认定。

(三)项目变更

项目结题时受理变更事项。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因故发生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变更、研究内容调整等情况,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委托(一般)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1-9),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学校签署意见后,统一在平台申请,省教育厅审批后调整。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提交变更申请事项。2018年重点项目最后一次结题,可以变更成员;2019年重点项目正常结题,成员可变更,可申请延期;一般项目最后一次结题,可以成员变更;2020年重点项目课提前结题,一般项目正常结题,只接受正常结题成员变更和一般项目延期;2021年项目不允许结题和成员变更。

三、项目清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对2017年以来立项项目状态进行清理统计。按照《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重点委托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最多不超过4年,一般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最多不超多3年,教育厅将会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2018年立项的重点委托项目及2019年的一般研究项目必须要通过本次结题验收,否则将会被清理。特别提醒,请项目主持人一定要深入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必须要按期结题,否则项目将会被清理。

四、组织实施

本次立项、结题材料上报、校内评审均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中开展,请相关课题负责人进“东林教改项目负责人”QQ群,群号为:745361342,申报方式将在群中具体说明。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并于12月18日前在平台中提交完毕,过时系统自动关闭,无法申报。

联系人:雷鸣 82192082



                                                                                             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