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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0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现启动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立项工作,同时进行本学期结题验收工作。其中,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入孵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由双创中心统一组织。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科研训练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一)创新训练、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院级验收专家组,负责本学院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学院批准后由组员代替。项目负责人要对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等进行答辩。

3.各学院从严把关,严格评选优秀项目,优秀比例不超过申请结题项目数的20%。学校将对各学院的优秀项目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并遴选项目参加创新创业年会成果展示。

4.提交材料及要求

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后,向双创中心汇总报送如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1)学院审定后的结题报告(附件1、2、3)。电子版以“学院简称+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编号”方式命名。相关成果供佐证材料装订在结题报告后。

(2)结题汇总表(附件5、6)。汇总表中除结题通过的项目外,还应列明其他未结题项目当前状态,如在研(立项时二年期项目)、延期或终止等。

(二)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答辩要求6分钟内以PPT演讲汇报,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后由组员代替。项目负责人要对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等进行答辩。

2.提交材料及要求

(1)指导教师审定后的结题报告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附件4),其中电子版以“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学院简称+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装订在结题报告后。

(2)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三)项目奖励

1.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组可获得创新学分奖励。

2.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指导教师,学校给予20学时教学工作量奖励。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给予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奖励。

3.双创中心将协同各学院和相关部门遴选优秀项目进行持续培养、滚动资助,并与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竞赛培养进行统筹协调安排。

二、项目立项工作

(一)创新训练、科研训练项目立项工作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是通过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以教师科研项目为依托,教师提供项目选题,选题必须充分考虑到本科生的知识能力特点等因素,实行师生互选。

1.申报要求

(1)凡我校在校本科生均可申请资助。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各学院可综合考虑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及项目周期,确定主要参与年级,其中项目完成期限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2)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组队,人数不超过5人。

(3)已参与项目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

(4)具有大学生创新计划终止或退出记录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或参与新的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

(5)已立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不得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鼓励各项目团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7)鼓励各项目团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

2.指导教师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指导项目,指导教师须对学生项目的执行全过程认真负责,精心指导。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终止的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2022年度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实施方案自主确定。国家级、省级、校级平均每项资助不低于20000元、5000元、2000元。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资助额度标准。

与往年相比,2022年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3),其中,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家级项目总数的2%。

科研训练项目经费从指导教师科研经费中支出,资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项。

4.项目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5.项目评审程序

(1)学院评审。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学生为负责人的项目评审工作,成立评审专家组,公正公平进行评审把关,选拔、培育质量高、可塑性强的项目,评审后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

(2)学校审核。学校根据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确立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6.提交材料及要求

学院组织项目立项后,向双创中心汇总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1)学院审定后的立项申请书(附件7、8、9)。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简称-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

(2)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10、11)。

(二)创业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立项工作要求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践)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1.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已经或即将拥有产品或服务,实际落地的创业项目。

(2)在校生的项目团队成员需成绩良好,能合理协调自身学业与创业活动。

(3)项目团队成员品德优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商业理想。

(4)配合大学生创业园日常管理、过程跟踪、考核与宣传、积极参与园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素质拓展。

(5)同等条件下,已经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优先。

(6)已入选往年项目团队不再重复申请。

2.项目周期

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3.申报要求

(1)原则上项目以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团队最多为5人,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团队最多为7人,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所有成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大创项目。

(2)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教师,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4.申报程序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申请人认真填写申报书,学校组织评审并确定是否立项和相应等级及资助金额。学校将根据等级将给与3000-100000元不等的经费资助。

5.入园孵化

(1)各级创业训练项和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均可优先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孵化。

(2)入驻团队免收场地租金和水电费用。

(3)凡有创业意向的团队,可向双创中心提交入园申请书(附件14)及创业(商业)计划书,符合入驻条件的创业团队方可批准入驻。

6.提交材料及要求

(1)各申请立项团队需要向双创中心汇总报送指导教师审定后的立项申请书纸制版一份和电子版(附件15),其中,申请书电子版以创业项目申报--学院简称--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

(2)各申请团队负责人加入“2022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QQ群(群号:574485809)。

三、其他

1.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各学院需于5月25前统一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911室,电子版发送至nefudcfw@163.com

结题和立项工作推进中,请各学院结合近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推进情况,面向全院师生广泛调研,形成一份高质量调研报告,内容应包含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中,针对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专创融合教育研究与实践,特别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改革建议。

2.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团队立项和结题材料,需于5月15前统一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911室,电子版发送至nefuiecxm@163.com

3.本年度立项的各类项目团队需要参加今年或明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以上活动的参与作为结题验收的一部分。

联系人:逯老师 

联系电话:82190269 18346076230



                                                                                                  创新创业中心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