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第36个教师节,大力弘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开展全省2020年度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各单位和教学单位所属基层教学组织
2.一线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公示期内一旦发现上报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师德师风问题时,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四、呈报推荐材料时间及要求
1.各单位于9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
2.需发送的材料(电子稿):
(1)《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或《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2)集体、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工作,加强领导,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择优评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拔出来。
3.先进个人要坚持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重点推荐在线上教学、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一线教师。
4.各单位最多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如没有具备条件的,可不推荐。
联系人:高春梅,电子信箱:dl_jgb@163.com
电话:0451-8219218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