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博士后:
按照《关于择优资助落户黑龙江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津贴及科研启动金的通知》规定,现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博士后期满出站或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认证为博士后,留省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已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的博士后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博士后生活津贴正常发放。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博士后生活津贴人员须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式2份及提供《博士后证书》复印件2份,同时将《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审批表》电子版及《博士后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baixiaoting@nefu.edu.cn。
2.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一年以上)复印件2份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baixiaoting@nefu.edu.cn。
3.申报时间:2020年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
联系人:白晓婷
联系电话:0451-82192070
邮箱:baixiaoting@nefu.edu.cn
人事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