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97号)精神,我校就开展推荐2020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一)基础设施建设资助
(二)后备带头人资助
二、申报材料、时间和方式
(一)电子版材料
1.资助申请表(word版)。申请基础设施资助需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请表》(附件2);申请后备带头人资助需填写《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
2.成果佐证材料。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梯队或后备带头人获得的科研成果、在研项目以及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等资金申请表中填写的成果佐证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
资助申请表A4规格单独胶装成册一式7份,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胶装1份(包括封面、目录、资金申请表、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等)。
(三)时间要求
2020年8月2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组织未获得过省级人才梯队(团队)资助的梯队(团队)申报本项目。
2.请各培养单位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真实一致。
联系人:陈晶
联系电话:82192091
电子邮箱:dlxwb@nefu.edu.cn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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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