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人员费用、折旧费用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本着关爱学生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不考虑成本支出,按春季学期住宿费全额退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已缴清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统一按已缴金额的一半,退费至已在学校登记的本人交通银行卡中。
二、已缴纳2019-2020学年部分住宿费的学生,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退费或补缴费。
三、无银行卡的同学无法完成本次退费,请无银行卡的同学在补办交通银行卡后,及时向学校计财处登记,以便计财处进行费用清退。
计财处咨询电话:0451-82190497
学生处咨询电话:0451-82192712(本科生)/82191655(研究生)
计划财务处 学生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