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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日期:2020-04-13 点击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各博士毕业生:

根据《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的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基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别资助内容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20年全国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0年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特别资助(站前)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在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之间进站的人员。

3.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7.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8.申报项目须为国家规定的研究方向(附件1)。

(二)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5.非涉密项目。

6.择优限额推荐。按照学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特别资助(站前)

1.自2020年4月13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提交《申请书》。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按照(1)至(4)顺序分别装订成2册。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5)保密审查证明1份(附件2,不装订)。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将《申请书》在线上传;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8日前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特别资助(站中)

1.自2020年4月13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提交《申请书》。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材料按照(1)至(2)顺序分别装订成2册。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保密审查证明1份(附件2,不装订)。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8日前提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3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其他未尽事项按照《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2.请各流动站认真组织,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合作导师积极参与本项目申报。

联系人:白晓婷

联系电话:0451-82192070

联系邮箱:baixiaoting@nefu.edu.cn




                                                                                                                                                               人事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