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

您当前所在位置: 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 > 通知公告 > 正文

《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2009届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说明

日期:2009-05-15 点击数:

1.什么是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指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2.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条件有哪些?

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经学院推荐、审核。

3.中西部包括哪些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是指哪些地区?

代偿资助中的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 http://61.129.89.229/down/jkbyd.doc 此网址可查询具体艰苦边远地区范围)

4.哪些算做基层单位?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不含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航海、煤炭、石油、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5.代偿资助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我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1)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向学院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和毕业学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三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2)毕业生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的还款计划书时,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如果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3)报送时间为每年6月20前,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查后,最迟于当年12月20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确定代偿学生名单,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为准。

6.代偿资助资金如何发放与金额?

获得代偿资格的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每名毕业生代偿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7.如果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工作未满3年,应如何办理相应手续?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必须及时向办理代偿资助的原高校申请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

对于取消学费代偿资格毕业生,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代偿;对于取消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改由其本人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就业单位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8.违约如何处理?

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9.学生为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弄虚作假如何处理?

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