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向深入,按照《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树人工程”实施方案》育人目标要求,确立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学校定于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开展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各学院学生人数的6%(包括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干部数的7%以下,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以下。
3.“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全校在籍学生班级数的10%(新生班级第一学年不参评);
4.“三好学生标兵”奖项,比例为各学院参评“三好学生”人数的5%;
5.各类评选人数及集体数不能将大一学年学生计入在内,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参评。
二、评选要求
1.根据2018年版《学生手册》中《必赢·体育(中国区)集团官方网站,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评选;
2.个人奖励选择一项参评,不可重复参评,如发现恶意申报,将取消参评资格;
3.各学院要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评选推荐;
4.“三好学生”由各班班委、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经过民主选举或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辅导员初审同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联评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5.“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生组织机构根据评选条件,经过民主选举或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学生组织机构的指导教师初审同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联评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6.“先进班集体”由符合要求的班级自主申报,学院按照名额比例确定推荐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7.为进一步推进学生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深入挖掘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引导、支持同学们在增长知识、增强能力、提升素质三个方面得到明显的提高,设立“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侯选人建议人选由各学院在所推荐的“三好学生”中按比例择优产生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最终由学校联评产生;
8.重视评定过程和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把评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发挥评选工作的育人功能;
9.学院及学生组织推荐名单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评选材料
各学院按要求填写《三好学生申报表》、《三好学生标兵申报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三好学生汇总表》、《三好学生标兵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于2019年11月4日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推荐材料(纸质文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
负责人:董天贺
电话:82192712
地点:综合办公楼223室
四、奖励和表彰办法
凡被评为2018—2019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及集体,均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处
2019年10月25日